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先生持憑臺灣桃園地法院裁定認可與大陸地區人民判決離婚之裁定書申辦離婚登記,受理人員查無其結婚記事,當事人亦表示已無從取得結婚證明文件,應如何處理1案。

  • 發布單位:楊梅區戶政事務所
  • 分  類:大陸配偶
  • 發布日期:104-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