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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士於100年7月25日持憑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親子關係不存在民事判決及確定證明書申請將其原登記之未成年非婚生子○○○少年為戶籍之處理暨戶籍遷出1案。

  • 發布單位:楊梅區戶政事務所
  • 分  類:遷徙登記
  • 發布日期:104-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