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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非婚生未成年人張○○、母死亡後由同居之祖父張○○監護(祖母較祖父先死亡),現祖父亦死亡,但尚有未共同居住同母異父之兄姊,102年8月13日欲到所申請印鑑證明以便辦理拋棄繼承1案?

  • 發布單位:楊梅區戶政事務所
  • 分  類:印鑑
  • 發布日期:104-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