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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年滿14歲以上之未成年人○○○之父母離婚,約定由父○○○監護因其父○○○入監,首次申請護照辦理人別確認,應如何辦理1案。

  • 發布單位:楊梅區戶政事務所
  • 分  類:其他
  • 發布日期:104-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