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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人籍合一 切勿虛報遷徙

  • 發布單位:楊梅區戶政事務所
  • 發布日期:114-02-06

搬家超過3個月,有居住事實請向所在地戶政事務所辦理遷徙登記,請勿因特定目而虛報遷徙,若被發現將被撤銷登記外,還可能被罰鍰3000-9000元,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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