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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110-12-09

桃園市政府為市民「首次申請護照」提供多元申請管道,自108年2月15日起首次申辦護照,親至13區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人別確認」後,可以選擇由戶政事務所代收、代辦、代領護照,大幅節省市民往返奔波之時間,十分便利,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首次申請護照戶所辦理人別確認後一處收件全程服務便民措施

相關問題可撥打本所電話:03-4782324

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

如有護照申辦之相關問題請撥打下列電話: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02-2343-2807;02-2343-2808
  • 中部辦事處:04-2251-0799
  • 雲嘉南辦事處:05-225-1567
  • 南部辦事處:07-211-0605
  • 東部辦事處:03-833-1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