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領國民身分證提醒您:請攜帶應繳附證件(均查驗正本)。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申請戶籍登記致國民身分證記載事項變更者,應向各該申請登記之戶政事務所申請。換領國民身分證,由本人親自或以書面委託他人為之。但更換相片換領者,應由本人親自為之。國民身分證換領規費每張50元。申請人:本人或受委託人。繳交數位相片者請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網路申辦-國民身分證影像上傳上傳數位相片。※本檢查表僅供一般登記狀況之請領國民身分證時,提供快速檢查應備文件是否齊全使用,或有其他特殊情形,請逕洽本所諮詢專線:(03)478-2324分機9,將有專人為您解說。應備證件: 當事人身分證、印章(本人可簽名)。 身分證規格照片1張。 委託書(委託他人代辦者,應填寫書面委託書予受託人,受託人應攜帶身分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