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門牌編釘(合法房屋)
提醒您:
- 門牌編釘需至房屋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
- 適格申請人及證件:房屋起造人之國民身分證正本、印章(或簽名)。
繳附建照執照正本、建物平面圖(每戶)、建物地籍配置圖、建物位置略圖各乙份,有拆除執照者附影本一份、千分之一地籍圖謄本。 - 委託申請:委託書填妥後交由受委託人代為申請,授權書在國外製成者應經駐外使館認證,另在大陸地區製成者應經海基會驗證始可辦理。
- 規費:鋁製門牌每片85元(不含釘掛)。
※本檢查表僅供一般登記狀況之申請門牌編釘時,提供快速檢查應備文件是否齊全使用,或有其他特殊情形,請逕洽本所諮詢專線 (03)478-2324 #410 將有專人為您解說。
應備證件:
□ 申請人之國民身分證正本、印章(可簽名)。
□ 建造執照。
□ 建物平面圖(每戶)。
□ 建物地籍配置圖。
□ 建物位置略圖。
□ 有拆除執照者附影本一份。
□ 千分之一地籍圖謄本。
□ 委託書他人申請者,應附委託書及受委託人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上版日期:113/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