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門牌編釘(合法房屋)提醒您:門牌編釘需至房屋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適格申請人及證件:房屋起造人之國民身分證正本、印章(或簽名)。繳附建照執照正本、建物平面圖(每戶)、建物地籍配置圖、建物位置略圖各乙份,有拆除執照者附影本一份、千分之一地籍圖謄本。委託申請:委託書填妥後交由受委託人代為申請,授權書在國外製成者應經駐外使館認證,另在大陸地區製成者應經海基會驗證始可辦理。規費:鋁製門牌每片85元(不含釘掛)。※本檢查表僅供一般登記狀況之申請門牌編釘時,提供快速檢查應備文件是否齊全使用,或有其他特殊情形,請逕洽本所諮詢專線:(03)478-2324分機410,將有專人為您解說。應備證件: 申請人之國民身分證正本、印章(可簽名)。 建造執照。 建物平面圖(每戶)。 建物地籍配置圖。 建物位置略圖。 有拆除執照者附影本一份。 千分之一地籍圖謄本。 委託書他人申請者,應附委託書及受委託人身分證、印章(或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