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領國民身分證提醒您:請攜帶應繳附證件(均查驗正本)。國民身分證初領規費每張50元。初領國民身分證滿14歲者,應由本人辦理。未滿14歲者,應由法定代理人代為申請。初領國民身分證,應核對本人人貌。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初設戶籍登記同時申領國民身分證者,向戶籍地之戶政事務所申請。繳交數位相片者請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網路申辦-國民身分證影像上傳上傳數位相片。※本檢查表僅供一般登記狀況之請領國民身分證時,提供快速檢查應備文件是否齊全使用,或有其他特殊情形,請逕洽本所諮詢專線:(03)478-2324分機9,將有專人為您解說。應備證件: 當事人須親自到所核對人貌。 戶口名簿正本或貼有相片之身分證明文件。 2年內拍攝符合身分證規格相片1張。 未滿14歲者,法定代理人雙方國民身分證及印章。 同意書(由不克前來之法定代理人出具同意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