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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12-08-07

一、結婚登記

 申請人

  • 結婚雙方當事人:自民國112年1月1日起,年滿18歲即成年,可自行辦理各項戶籍登記,不分男女未滿18歲不得結婚。
  • 97年5月22日以前(含97年5月22日當日)結婚或其結婚已生效者:可由結婚當事人之一方申請。

 應備文件

  • 結婚書約:應載有結婚雙方當事人之姓名、出生日期、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或居留證號碼)、戶籍地址(國外居住地址)等相關資料,及由2名成年(年滿18歲)具完全行為能力且未受監護宣告之證人,親見親聞當事人有結婚之合意後,親自簽名或蓋章。
  • 在國內結婚者,應附繳結婚當事人雙方之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戶口名簿、最近2年所攝正面符合規定之半身2吋彩色照片1張(國民身分證相片規格)或上傳數位相片(國民身分證影像上傳)。
  • 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身分登記/結婚登記
  • 內政部戶政司登記婚問答集

 受理戶政事務所

  • 結婚登記可至「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但是如果要同時遷戶籍,因遷徙登記尚無法跨區辦理,請至「遷入地」戶政事務所一起辦理結婚與遷入登記。

二、同性結婚登記

三、指定結婚生效日

  • 結婚登記現採取登記制,結婚當事人除於結婚登記當日親自到戶政事務所辦理者外,如無法於結婚當日親自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者,得於結婚登記日前三個辦公日內,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並指定結婚登記日。

    💖指定結婚生效日表格💖

    申請日

    可指定結婚生效日

    星期一

    星期一、二、三、四

    星期二

    星期二、三、四、五

    星期三

    星期三、四、五、六、日、一

    星期四

    星期四、五、六、日、一、二

    星期五

    星期五、六、日、一、二、三


四、預約結婚登記

  • 電話預約:本所結婚登記預約專線:03-4782324分機420(僅開放預約平日上班時段,請至少於前一個辦公日下午15時前完成申請,最早可提前30日預約)。
  • 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網路預約

五、下載結婚書約

  • 結婚書約下載:歡迎下載列印使用,本所現場亦可索取。

六、本所結婚拍照專區

  • ❤️本所打造全新結婚拍照專區「真的好美!」,結婚背板以楊梅在地仙草花田發想,紫色作為主視覺,搭配圓形剪裁設計,象徵愛情圓滿和諧;裝飾鏡面Disco球代表多元成家、愛的無數面向;畫龍點睛的永生 花,則有愛情的開花結果的吉祥寓意,營造寧靜優雅的浪漫氛圍,為新人留下歲月靜好、永恆的甜蜜畫面,歡迎大家一起來拍美美的照片吧!
  • ❤️ 凡提前於三個辦公日指定假日結婚登記之新人,於結婚專區拍照並上傳本所臉書,即贈送好禮,送完為止。
    結婚專區照片戶所提供新娘捧花、帶路雞及各式拍照小物照片

七、結婚活動花絮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