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門牌編釘(違章建築)
提醒您:
- 門牌編釘需至房屋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
- 適格申請人及證件:土地所有權人之國民身分證正本、印章(可簽名)。
- 違章建築可認定為有人居住之照片,如客廳、廚房、臥室、衛浴、設備等。
- 委託他人申請者,應附委託書及受委託人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 規費:鋁製門牌每片85元(不含釘掛)。
>※本檢查表僅供一般登記狀況之申請門牌編釘時,提供快速檢查應備文件是否齊全使用,或有其他特殊情形,請逕洽本所諮詢專線 (03)478-2324 #410 將有專人為您解說。
應備證件:
□ 申請人之國民身分證正本、印章(或簽名)。
□ 門牌編釘申請書。
□ 切結書(有關環保公安事項)。
□ 土地所有權狀正本。
□ 千分之一地籍圖謄本。
□ 委託他人申請者,應附委託書及受委託人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 違章建築可認定為有人居住之照片,如客廳、廚房、臥室、衛浴設備等。
上版日期:113/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