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領國民身分證
提醒您:
- 年滿14歲者,須由當事人親自辦理。
- 未滿14歲者,應由法定代理人代為申請。
- 初領或補領國民身分證,應核對本人人貌。
- 請攜帶應繳附證件(均查驗正本)。
- 國民身分證補領規費每張200元。
- 補領身分證可至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
※本檢查表僅供一般登記狀況之請領國民身分證時,提供快速檢查應備文件是否齊全使用,或有其他特殊情形,請逕洽本所諮詢專線 (03)478-2324 將有專人為您解說。
應備證件:
□ 當事人須親自到所核對人貌。
□ 戶口名簿正本或貼有相片之身分證明文件。
□ 照片(原身分證上之照片已逾2年者,請另備身分證規格照片1張)。
□ 同意書【未滿14歲補領身分證者,由不克前來之法定代理人出具同意書,法定代理人攜帶新式身分證正本】。
上版日期:113/06/21。